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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cert, Foxborough, Gillette Stadium, Red, Taylor Swift, 泰勒絲, 演唱會
自從上研究所開始迷上西洋音樂,我個人最喜歡的歌手是Taylor Swift,其他歌手就算全部加起來都比不上!一來我一直很欣賞自己寫歌的歌手,二來Taylor Swift的歌非常、非常洗腦,又很適合各種場合聽,不論是運動、做實驗、坐著靜靜寫報告,甚至在夜店狂歡隨著節奏搖頭擺尾都可以聽。XD
Taylor Swift出專輯速度相當穩定,兩年一張,而且都是雙數年的秋天出,演唱會也是兩年一次。三年前Speak Now推出時,讓我眼睛一亮,一反Taylor Swift以前的鄉村曲風,變得有點叛逆,像是Avril Lavigne(艾薇兒)的味道,讓我深深著迷,也去聽了演唱會。去年的最新專輯Red雖然比上一張回歸鄉村一點,但也做了許多新曲風的嘗試,儘管個人對它的愛依然不如神專輯Speak Now,演唱會還是非聽不可!
P.S. 台灣官方把Taylor Swift翻成「泰勒絲」,但個人不太喜歡這個去掉一半的譯名。很多台灣人習慣把她暱稱為「泰勒妹」,因為她真的滿可愛的:)
